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办组织各县(市、区)农发办对“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回顾,同时对“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进行规划,现形成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方案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回顾
(一)基本情况
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西部,赣江中游,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森林覆盖率达66%。全市共辖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和新干、永丰、峡江、吉水、吉安、安福、永新、泰和、万安、遂川县等10县2区1市,213个乡镇。全市国土面积25271.07平方公里,总人口472.73万,其中农业人口374.59万,占总人口的79.2%,共有221个乡镇,3056个行政村,总人口约45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365万人,劳动力人口193万人。全市土地总面积3967.65万亩 ,其中:耕地面积507万亩,林地面积2500.63万亩,草地面积133.9万亩,水面113.25万亩 。“十一五”期间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共有涉及13个项目县(市、区),累计涉及105个乡镇,552个行政村,总人口102.8万人,其中:土地治理项目涉及农户22.2万户,涉及农业人口80.6万人,产业化经营项目涉及农户7.7万户,涉及农业口22.2万人。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以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1、“十一五”期间投资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资9673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919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9165万元,自筹资金30032.5万元,银行贷款8350万元。在总投资中,土地治理项目投资65472万元,占总投资67.7%,产业化经营项目31266.5万元,其中贷款贴息877万元,占总投资32.3%。
(1)土地治理项目
资金完成情况:五年来共完成投资6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261万元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7138.5万元,自筹资金14072.5万元。
任务完成情况:五年来共改造中低产田70.83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2.16万亩,其中:新建及扩建加固小型水库176座,拦河坝97座,排灌站119座,机电井275眼,衬砌灌排渠系2013公里,建设桥涵闸25308座,改良土壤10.9万亩,修筑机耕路607公里,购补农业机械274台套,造林1.47万亩,培训农业技术人员6.3万人次,购仪器设备215台套,示范推广10.9万亩。
(2)产业化经营项目
资金完成情况:五年来共完成产业化经营项目59个,共投资3126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930万元(含贷款贴息87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26.5万元,自筹资金16590万元,银行贷款14090万元。
任务完成情况:五年来产业化经营实施种植项目17个,种植经济林0.08万亩,设施蔬菜20亩,设施花卉5680亩,药材0.1万亩;实施养殖项目13个,畜类养殖13.4万头(只),禽类养殖107万只(羽);新建加工项目13个,改扩建加工项目15个,流通设施项目1个。
2、“十一五”期间效益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对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669万公斤,新增油料生产能力1098万公斤;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种养加及服务业都得到了较大发展,新增蔬菜70万公斤,肉类307万公斤,蛋26万公斤,药材27万公斤,加工转化农产品238701万公斤。合计可新增总产值13亿元,新增利税总额1.15亿元,受益农户77241户,受益农业人口222007人,新增农民纯收入总额19200万元,通过项目建设新增就业人数21882人,安排农村劳动力17088人。
(2)、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重点扶持产业大户,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及推广农业实用科技,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为项目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4.64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2.43万亩,新增机耕面积17.88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0.29万千瓦,完善服务体系34个,产业化经营项目通过调整优化项目区产业结构,扶持优势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项目区的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并带动了周边地区农民的积极性,为逐步形成我市农业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66万亩,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2.95万亩,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用水效率,更好地保持了我市的良好生态环境优势,为我市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对10.9万亩农田种植绿肥和机耕深翻改土,降低了项目区耕地的土壤板结和盐渍化现象,提高了土地自然肥力,降低环境污染,大大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4)、农产品的自给能力
通过对项目区的农田进行治理,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有明显提高。通过配套发展项目区的蔬菜、水产品、畜禽、经济林等多种经营项目,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各县市区优势产业得到显著发展,产品品种也由过去追求高产逐步向追求优质、高效转变,农业得到增效,农民得到增收。同时为城镇提供了丰富、多样、新鲜的农产品,进一步繁荣了城镇市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改善。
(二)主要做法
(一)努力争资跑项,加大投入力度,项目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过近五年的努力,吉安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三个全省最多的佳绩。一是开发县最多。目前,吉安实现了“满堂红”,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都是开发县,占全省开发县的六分之一,属全省唯一、全国少有;二是资金额度最多。十一五期间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合计3.9亿元,占全省中央财政资金额度约21%;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最多。全省首批3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吉安占有9个,是全省示范县总数的四分之一。由于项目的增多,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无偿资金总额达3.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了81.4%以上,每年资金增长量都超过15%,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增强。
(二)努力夯实基础,加大建设力度,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五年全市合计完成改造中低产田70.83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2.16万亩,新建及扩建加固小型水库176座,拦河坝97座,排灌站119座,机电井275眼,衬砌灌排渠系2013公里,建设桥涵闸25308座,改良土壤10.9万亩,修筑机耕路607公里。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农田基本上达到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田块平整、排灌自如、旱涝保收和机械作业的标准;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合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7亿公斤,新增农业总产值13亿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努力培育产业,加大扶持力度,项目区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五年来合计扶持农业优势和特色产业项目25个,建设无公害蔬菜、绿色茶叶、花卉、药材等种植基地0.75 万亩,发展牲猪、肉牛、奶牛13.4万头,家禽107万羽,有效地促进了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扶持龙头企业18个,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在这些龙头企业的带动下,项目区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四)努力试验示范,加大推广力度,项目区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增强。五年来建设了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如井冈山市菖蒲垅园田化项目内葡萄花卉产业基地、青原区新圩园田化蔬菜基地、吉安县肉鸡养殖和吉水金田大米加工项目等。通过典型示范,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发展生产。大力推广了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在项目区得到全面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机械化操作基本普及。加强了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
(五)努力推进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项目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项目的整合,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把土地治理与农村水利、道路、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项目区有了通达的道路网络、完善的水利设施、优美的田园风光和崭新的乡村风貌。二是把产业化经营与种养基地建设、龙头企业扩能与技术改造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项目区优势产业强劲发展。据统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比非项目区农民人均年增收多200元以上,呈现出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富裕文明的和谐景象。
(六)努力创新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始终以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十一五期间,我市一是在全国农发系统率先全面实行了规范化管理,从政策规定上和操作程序上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进行全面规范,从而确保了项目和资金安全,达到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目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编著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管理实务》一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由国家农发办推荐为全国农发系统培训教材。二是在全市农发系统率先推进行了绩效管理,对机构建设、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绩效和工作绩效等方面的考核以及奖优罚劣办法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充分发挥了广大农发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全市农发系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面行成。三是在全国农发系统率先制定了集工程技术规范、典型工程设计图集以及工程预算编制规范为一体的《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技术规范》,填补了当前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范的空白,为进一步规范开发活动,节省工程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获得更高的开发效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不断创新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吉安农业综合开发获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连续五年获得全省农业综合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吉安农业综合开发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存在问题
随着农业综合开发的不断发展,我市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前进和发展中的问题,一是纳入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的县不是最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数量和规模还偏小;二是受各地方财力限制,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特别是市级配套资金连续两年没有足额到位,市农业开发办事业费缺口较大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争资争项的力度。
二、“十二五”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形势分析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物质基础,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2008年以来,国际粮价连创新高,导致许多国家粮食供求关系紧张,甚至造成一些国家政局动荡,国际粮食供求矛盾突出。当前,我国粮食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食物供给日益丰富,供需基本平衡。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等因素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突出。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近几年持续增长,但增长速度在不断减缓,影响继续增产的隐忧仍然不可忽视。从长远看,粮食生产受资源、气候、技术、市场制约和种粮比较效益影响,产量大幅度增长的难度很大。我国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的形势异常严峻。
因此,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长抓不懈”,明确提出“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大幅度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2008年11月颁布的《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整治,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因此,坚定不移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新时期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决策。
我国人多地少、水资源紧缺、自然灾害频繁,基本国情决定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必须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20年农业综合开发的实践也表明,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积极探索集中资金打造“粮食核心产区”,已成为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目前,中低产田仍然占我国耕地面积的2/3左右,这既是制约我国粮食增产的瓶颈,又蕴藏着巨大的增产潜力。因此,制定好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是稳步提高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同时根据市均取向原则,选择能带领千家万户致富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良种繁育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将有效发挥当地农业产业优势,推进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带动当地农户增收致富。
三、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要围绕《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要求,按照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推进粮食主产区建设,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择优储备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能惠及千家万户的产业化项目。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农民意愿。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土地治理项目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采取民主的方法,积极征求与听取农民的意见,不得强迫命令,全面推广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同时,要认真搞好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努力把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变成农民群众的一种自觉行动。
2、注重规模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安排应集中资金,以灌区、流域进行规划,通过积极采取整村整乡推进的方式,对相对完整连片的耕地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规模开发,确保建设一个,成效一个。
3、突出扶持重点。土地治理项目要以粮食主产区为投入重点,集中资金重点投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步伐;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推行农业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努力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开展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的有机结合,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探索扶持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方式,努力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4、确立科学发展观。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既要尊重自然规律,又要尊重经济规律;既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又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既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又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既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又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5、坚持市场取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为适应这个要求,凡是市场办得了和办得好的事情,农业综合开发不要参与;凡是可以利用的市场机制和手段,农业综合开发都要充分去利用,真正把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6、注重以人为本。要把提高开发成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机制的最终目的。农业综合开发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看是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否满意。
四、主要任务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范围仍为新干县、吉州区、吉安县、吉水县、永丰县、井冈山市、峡江县、遂川县、泰和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青原区等到13个县(市、区)。
按照国家农发办对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目标是:按照“两个聚焦”的要求,重点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和改造中低产田的投入力度,继续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连片推进开发,每年每县(市、区)安排1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在我市建设一批旱涝保收的高标准示范农田,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选择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能够惠及千家万户繁育良种基地等龙头企业,重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进行贴息,从而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我市农业总体效益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这一目标,明确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在“十二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1、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开发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55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5个,共建设高标准农田66.4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12.08万亩。其中:2011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个,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1.8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1.8万亩。2012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个,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2.5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08万亩。201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个,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3.1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47万亩。2014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个,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4.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76万亩。201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1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个,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4.79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97万亩。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开发任务为财政补助扶持项目84个。其中,扶持种植项目36个、养殖项目24个、农产品加工项目21个、农业生产服务项目3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4个。贷款贴息项目56个。分年度投资情况为:2011年财政补助扶持项目18个。贷款贴息项目14个。2012年财政补助扶持项目17个。贷款贴息项目13个。2013年财政补助扶持项目16个。贷款贴息项目12个。2014年财政补助扶持项目17个。贷款贴息项目10个。2015年财政补助扶持项目16个,贷款贴息项目7个。
五、资金估算和筹措
(一)资金估算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标准和我市实际测算,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需要总投资3441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6237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6280.5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140841万元(含以物折资和投劳折资),银行贷款90835万元。
在总投资中,土地治理项目共投资1128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159万元,占82%,地方财政资金31642.5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18055.5万元。分年度投资情况为:2011年投资1837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288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140.5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2944.5万元。2012年投资203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346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739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3230万元。2013年投资2241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546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273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3592万元。2014年投资248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914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958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3973万元。2015年投资269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06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533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4314万元。
在总投资中,农业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需投资1084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776万元,占13.2%,地方财政资金4389万元,企业自筹69009万元,银行贷款26308万元。分年度投资情况为:2011年需投资301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98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149万元,企业自筹21061万元,银行贷款5600万元。2012年需投资268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82万元,地方财政资金891万元,企业自筹12741万元,银行贷款11400万元。2013年需投资188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88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94万元,企业自筹13278万元,银行贷款3500万元。2014年需投资149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91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95万元,企业自筹9842万元,银行贷款2750万元。2015年需投资177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18万元,地方财政资金859万元,企业自筹12086万元,银行贷款3058万元。
在总投资中,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共投资122853万元,共为64527万元贷款贴息37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占4.8%。分年度投资情况为:2011年为17501万元贷款贴息863.8万元,2012年为12826万元贷款贴息736.6万元,2013年为11734万元贷款贴息681.1万元,2014年为14360万元贷款贴息799.2万元,2015年为8106万元贷款贴息494万元。
(二)资金筹措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我市现有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基数和实际财政情况,资金筹措的主要渠道和措施为:
1、积极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623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6300.5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140841万元(含以物折资和投劳折资),银行贷款9083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一:投资规模汇总表)
(三)资金投向
1、土地治理项目投资112857万元。其中:水利措施投资71177.78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投资的63.1%;农业措施投资35903.2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投资的31.8%;林业措施投资954.5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投资的0.8%;科技推广措施投资1902.7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投资的1.7%;其他工作措施投资2923.12万元,占土地治理项目投资的2.6%。
2、农业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84个投资108482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36个,投资29430万元,占投资的27.1%;养殖业项目24个,投资25485.2万元,占投资的23.5%;农产品加工业项目21个,投资31517万元,占投资的29.1%;农业生产服务项目3个,投资22050万元,占投资的20.3%。共扶持专业合作社34个,投资25424.2万元,占投资的23.4%,其中扶持种植类专业合作社25个,投资17114万元,扶持养殖类专业合作社9个,投资8310.2万元。
3、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共计56个,总投资122853万元,共为64527万元贷款贴息37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其中流动资金贷款46108万元,贴息2574万元,占贴息项目的69.6%;固定资产贷款18419万元,贴息1126万元,占贴息项目的30.4%。
六、效益估算
(一)“十二五”期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将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预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0648万公斤,新增油料生产能力1830万公斤;新增蔬菜、瓜果等12430万公斤,肉7760万公斤,畜禽产品7350万公斤。其中土地治理项目新增总产值4.3亿元,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1408元,转移农村劳动力64624人,带动农户72283户;产业化经营项目新增总产值22.4亿元,新增农民人均纯收入2085元,转移农村劳动力52101人,带动农户61140户。
(二)“十二五”期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我市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预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4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8万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27万亩,新增机耕面积46万亩,改良土壤面积49.1万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十二五”期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我市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和改善,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预计项目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万亩,通过对项目区农田种植绿肥和机耕深翻改土,降低了项目区耕地的土壤板结和盐渍化现象,提高了土地自然肥力,降低环境污染,大大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