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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项目管理 建设高标准农田
发布时间: 2015-09-21     来源: 安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作者:
 

一年以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归纳以往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项目管理,创新管理措施,强化工程监管,打造精品项目,建好“惠民工程”,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着重做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项目立项公平竞争为充分调动乡(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企业、合作社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积极性,我县实行了项目竞争立项机制。采用在县电视台公告及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主动到工商、银行摸底企业、合作社情况,宣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政策,明确竞争立项程序和要求。通过竞争立项,建立项目库,实地调查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

   二、设计规划“三进三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规划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目标实现和项目效益长期发挥的基础工作。项目设计规划主要分实地测量、实地调查、规划设计等环节。我县从实地测量到项目设计成果,十分注重农民参与式管理,广泛地宣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做到“三进三出”,即一进:进项目区垅面进行实地测量、调查,一出:经过实地测量出具垅面现状平面图;二进:进项目村、组充分听取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的规划设计意见,让当地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规划设计,且掌握垅面水系走向,以及垅面格田标准、桥、水陂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二出: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进行规划设计,出具垅面规划设计平面图、施工图以及概算表,达到项目工程扩初设计的要求;三进:进项目村、组,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的方式,讲解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及有关施工图,再次征求当地村、组干部、农民代表的意见;三出:根据征求的意见,再次修改规划设计平面图及施工图,特别是机耕路的布置、渠道的施工图设计等。再次出具规划设计平面图、施工图以及概算表,达到项目工程施工图技术设计的要求。

   三、政策宣传家户喻晓。为了让项目区农民群众了解、掌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消除农民群众的抵触情绪,我县着重在项目前期进行政策宣传工作。一是签订工程建设协议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后,县农业开发办、项目乡(镇)人民政府、项目行政村、项目区受益农民群众签订了《安福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协议书》,该协议书明确了各方的要求和职责,以及工作时间安排。二是组织宣传车进行政策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精心组织了宣传车进村入户广播宣传政策。三是张贴工程建设公告。在二晚收割期间,县农业开发办、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张贴公告,告知项目区村民即将进行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不要在项目规划区进行冬季农作物的播种,同时要求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四、工程建设加强监管。为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成立了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组,每个标段都明确了监管和监理人员,工程建设中通过两项改革创新,让监管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协调。一是采用坐标定位放线法。高标准农田建设放线阶段,施工单位采用坐标定位放线,严格按照垅面规划设计平面图进行放线,每个标段放线由以前的3天缩至1天,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采用土地平整固定土方量计算法。项目工程招投标前,由设计单位采用加权法进行土地平整土方量计算,固定了每个标段的土地平整土方量,大大减少了工程监管和监理人员的工作量,腾出充裕的时间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工艺进行监管。

五、纠纷调解群策群力。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农户多,主要问题是农田土地平整后的田块调整到户。该问题往往牵涉到了项目村、组的历史遗留矛盾纠纷,村与村、组与组的插花田调整,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等问题。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适时召开项目工程建设调度会,明确责任,各司其责。一是内部矛盾纠纷调解。由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开发办协助,项目村干部、组干部、群众义务监督员为主力,依靠项目区农民群众,采取现场协调、会议决定等方式将矛盾纠纷扼杀在苗头,确保了组与组之间矛盾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矛盾纠纷不出乡(镇)。二是工程矛盾纠纷调解。由县农业开发办牵头,项目工程设计、监理单位协助,项目村干部、组干部、村民代表参与。对一些项目工程的变更设计,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工艺等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采取现场勘察、破坏实验等方式,以农民群众实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为原则,由县农业开发办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变更、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