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经办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吉安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3日
吉安市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圆满完成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依据
依照市办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规范化管理和绩效管理操作规程以及项目中期督查、竣工检查和日常管理等情况,对县(市、区)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评实行100分制,其中:项目绩效70分、资金和项目管理8分、日常管理7分、机关管理9分、宣传调研6分。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项目绩效70分
根据2015年度项目竣工检查的结果,折算确定该项得分。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8分
1、项目招投标管理3分。2016年度项目(施工、监理、设计)招投标不及时到市办和相关部门备案的扣1分;招投标过程中如有投诉,县级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而向市相关部门反映的,扣2分。
2、项目计划管理2分。2015年度项目(含产业化项目)完成的建设内容、项目资金如出现擅自调整计划的,扣1分;如出现计划内项目不能实施或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的,扣1分。
3、项目资金管理3分。2015年度项目资金管理中,自查或市办检查发现有违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扣1分;被省级检查、审计或其他部门发现有违规问题的,扣2分。
(三)日常管理7分
由各科室考核日常业务工作情况,实行扣分制。应上报材料每迟报一天扣0.1分、每出现一处差错扣0.1分,没有上报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四)机关管理9分
1、专项事业经费安排情况1.5分。县(市、区)2016年度农业开发事业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0.5分,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分;根据吉市农开办字〔2009〕11号文件要求年终前足额到位得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廉政作风及效能建设情况3.5分。出现来函、来电、来人等不良反映情况,经核实后每例扣0.5分,扣分不封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受到上级查处通报的、新闻曝光的均得0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效能建设方面,建立了考核制度,平时有考核记录,年终有考核结果得0.5分,没有制度、记录和落实得0分。
3、政府OA办公系统管理情况1分。及时处理并圆满完成文件收发、归档及时及内部邮件处理及时得1分,出现一次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失误的扣0.1分,扣完为止。
4、组织以考促学情况0.5分。按市办要求50岁(含)以下的在职机关干部参加业务学习考试按好、中、差分别得0.5分、0.3分、0分(以考试成绩为准)。
5、脱贫攻坚工作情况2分。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主动在项目区的扶贫村安排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项目安排情况评好、中、差分别得2、1、0分。
6、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0.5分。符合政策要求得0.5分,否则不得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宣传调研6分
1、调研材料0.5分。其中完成上级统一布置的专题调研材料任务得0.5分;
2、工作简报及信息宣传1分。每两个月编排一期简报,通过OA办公系统及时上报简报六期得0.6分,不按期或每少一期扣0.1分(以秘书科收文为准)。完成市办网站或市级以上简报信息刊登一篇得0.4分(不与宣传报道重复)。
3、宣传报道4.5分。①国家级满分2分:完成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杂志刊登报道一篇得2分,完成新华社每日电讯、经济日报、农民日报或中国财经报头版报道一篇得2分,完成其他版面报道的得1分,完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一篇得1分;②省级满分1.5分:完成江西电视台新闻联播或江西日报头版报道一篇得1.5分,完成其他版面的得0.5分,完成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一篇得0.5分;③市级满分1分:完成市级电视台报道、登攀或井冈山报刊登一篇得0.5分(市级可累计计分)。此项实行分项满分封顶制。
4、在全面完成宣传报道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篇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杂志上报道或刊登的,奖励0.5分。同时,完成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头版报道的每篇再奖励0.5分[属报刊杂志报道的应提供原件、电视新闻报道的提供影像资料备查,所有宣传报道必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字样的内容以及开发办人员的署名(加分以2分封顶)]。
附件:县(市、区)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绩效管理考评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