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发展环境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现实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办立即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了相关活动,现将前一阶段创业服务年活动情况予以总结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 一、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吉安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关工作。 (一)组织学习与开展再动员大会。 1、2010年1月19日下午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召开了全办会议,组织学习了《吉安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了解了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明确了整个活动的工作要求。 2、2010年1月28日上午我办召集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学习了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内容,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 3、2010年2月8日上午再次对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布署。会议再次系统地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针对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讨论研究了我办在2010年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步骤等内容。办党组书记、主任刘爱民同志从促进经济增长、增强企业发展和改进机关作风等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工作布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制定了我办《关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吉安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及统一布署,结合我办管理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制定并印发了《吉安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绩效管理考评方案》。 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努力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我办将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2010年度农发系统绩效管理考评范畴。 (四)制定落实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按照《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09〕9号)精神,结合我办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措施》,从宣传服务、信息服务、资金与项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 2、为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办农业综合开发业务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实施意见》中的有关条款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与我办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1、进一步落实我办印发的《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措施》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满足各项具体要求。 2、要继续加强自我检查监督,对照《实施意见》中的有关内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要把优化创业服务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农业综合开发业务工作之中 ,为企业及其他创业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与项目立项宣传,通过网络、开发部门内部OA办公系统及印发《申报指南》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为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要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将对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所能提供的支持纳入“十二五”规划。 三是做好2010年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及时与上级农发部门沟通协商,尽量使已上报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获得国家认可批复。 四是要实施好2009年度项目,督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一方面要继续实施好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科技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就业科技培训;另一方面要督促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管理。 五是做好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采取措施,提前介入,先行引导,培育优选龙头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所涉及的产业化经营项目。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