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编制《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8     来源: 吉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     作者:

  

  

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为有效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推动作用,实现精准开发、规模开发,扶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本着规划先行的原则,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534号)及《江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的通知》(赣农综开办字〔20156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编制我市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各级农发机构要树立“产业开发”理念,科学编制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通过重点扶持、持续扶持,打造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础性工作,是确定区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农发机构要高度重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优势特色产业的确定

各地须立足当地实际,结合本区域农业相关规划,以县级为单位,参照相关产业划分标准及以下主要参考指标确定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1、区域资源和生产条件较好,能发挥比较优势;

2、产业可延伸性强,市场开发价值较高;

3、产品品质具有特色,有一定认知度;

4、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5、产业基础扎实,技术比较成熟,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较高,有利于形成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体系。

每县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不超过2个。

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内容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内容主要包括:

 1、产业发展现状。说明产业相对比较优势,比较本地区各类农业产业产值、、从业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产地批发市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情况。

2、产业选择标准。确定优势特色产业的选择标准,市场前景与竞争力分析。

3、本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思路、目标与任务。

4、区域产业布局。优势特色产业在各开发县的布局情况。

5、扶持方向与环节。选准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的3年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7、效益分析。重点分析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和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8、环境影响评价。

9、保障措施等。

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编制的程序

各地《规划》编制工作由县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编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设区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市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结合本设区市范围内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县级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进行筛选、审查和论证,重点对所确定产业的市场前景与竞争力、确定扶持方向与环节的准确性、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等到进行论证,确保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汇总形成本市级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五、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运用

对未纳入《规划》的产业,今后农业综合开发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扶持。

六、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于20156月底前,将本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统一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