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治理工程管护使用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工程管护费按照项目财政资金1%的比例提取,主要用于项目区工程维护和维修,节余资金两年后转入项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后续监督不到位,毁坏工程维修不及时和不彻底,影响工程发挥应有的作用。 工程完工后,农发部门有必要继续管护并单独安排管护费,因为工程运行1-2年后部分不合理的地方、人为损害等肯定存在,有必要对这些工程进行维修,确保工程质量。比例可为总财政资金1%,分两部分付,一部分给项目区的村委会、村小组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他们对工程进行日常看护,另一部分由农发部门自行管理,主要是针对被毁坏的工程和不合理的地方请专业队伍进行及时修理。 2、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费 我办工程监理是经过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派人到项目区进行监管,2015年监理费金额为工程财政资金的1.82%。